21世纪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战略的思考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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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22 10:19 根据21世纪中药产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中药资源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规划,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正确认识和评价中药资源现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来确定发展目标和措施,是科学制订规划的基础。因此,对有关中药资源的一些理论认识问题必须进行广泛地讨论并取得思想上的统一。以下是对21世纪中药资源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战略的初步建议与思考,供大家讨论参考。 一、全面客观地认识和评价中国的中药资源 中国地大物博,资源十分丰富,这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宝贵财富,也是中药产业的物质基础。但是,我国人均占有自然资源的相对不足也是不可忽视的客观事实。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自然资源的多寡,都是相对于需求而言的。中国人口多达12亿,是世界人口的1/5,应当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但实际上目前还不是,人均占有的资源数量也并不多。自然界的一切资源都是有限的,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必须树立“资源有限、利用有度”的现代科学新观念。 根据80年代开展的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我国有12800多种药用资源,在世界上可谓名列前茅。种类繁多的药用资源是中医药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曾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巨大贡献。21世纪传统医药仍将在我国康复医疗保健中担当重要角色。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可供药用的自然资源,并不等于都已经供我们大量利用。对成千上万种的药用资源的构成和可利用度必须进行具体分析。全面客观地认识和评价中药资源,应当包括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质量,以及对资源繁殖更新能力及其经济性评价等项内容。 在整个药用资源种类中,民间草药最多,有7000多种,约占资源种类的60%。我国对民间草药的认识和利用,具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也由此发展为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当代中医药。但到目前为止,相当一部分新发现的民间草药还只是处于比较原始的经验积累阶段,因而既具有潜在的开发研究价值,又在短时期内不可能直接利用。 ------------------------------------------------------------------------------- 注:本文为WHO“濒危中药资源调查与保护技术推广”合作项目与国家科技部“中国药用濒危物种保护利用战略研究”课题成果。 民族药也有4000多种,约占30%。其中大部分类似于民间草药,具有传统医药学理论基础、可供直接利用的约占1/10,即400种左右。其中尚有部分(100种左右)与中药交叉(重复)使用。 中药材1200种,占10%左右,是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药材。商品经营必备目录为600种(包括制品和加工品)。由于南北方的用药习惯不同,普通药店(房)的经营品种约为300-400种。每个医生处方使用的药材约为200种左右。按来源分类,植物药材占85%以上,动物药材占10%左右,矿物药材约占5%。常用中药材是当前中医处方和中成药制剂的主体,年总需要量超过60万吨,其中出口量近30万吨。 对资源的数量评价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野生资源的数量是不断变化的,是一种动态平衡。世界上每天都有物种消失,也有新的物种被发现。这种质的变化就是建立在量变的基础之上。比如,我们发现了某一药用种类具有重大医疗价值,但由于其分布范围十分狭窄,野生蕴藏量极小,在没有解决其有效地繁殖扩大种群之前,也就无法进行大规模商品生产和应用。再如对分布比较广泛、蕴藏量相对较大的药用物种,如果年采收量大大超过了生物生产量,也就是盲目过度开发,也必然会导致该物种的资源急剧减少甚至枯竭。这类药材如刺五加、紫杉、高原红景天、薯蓣、石斛、雪莲花、肉苁蓉等。 二、资源急剧减少已经成为中药产业发展最为严重的问题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和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医疗保健用药量也在大幅度上升。长期以来,对野生药材资源的过度采猎已经成为中药资源严重下降甚至濒危的重要原因。随着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加,中药资源的供求矛盾会愈加突出。中药资源能否实现可持续利用,有可能成为21世纪中医药生存与发展的瓶颈。 如果说中国在50-60年代的缺医少药是社会经济落后,以及对药材资源的认识和开发利用不够,那么60-70年代在全国进行的大规模药材资源普查和发展药材栽培饲养,则使我们对丰富的药材资源的认识和利用提高到了比较高的水平。中草药在社会经济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的时候发挥了重大作用。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中药不仅在国内有了长足发展,而且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出口量不断扩大。但80年代初的中药材紧缺品种曾达到了140种之多。虽然大部分是生产收购工作问题,经过放开搞活和广开生产门路得到了较好地解决,成方率迅速提高到90%以上,但其中也有数十种珍稀濒危动植物药材成为市场供应的最大难题。为此国家积极采取措施,研究人工栽培饲养、寻找代用品和进行人工合成等,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90年代,出口中药材的种类和数量则大幅度上升,尤其是国际市场比较热衷的药用植物提取物的大量出口,造成了对野生药材资源新的更大的破坏。例如甘草膏、麻黄草、紫杉醇等。中药资源的急剧下降,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关国际组织、关心中医药的海外华人,以及我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都纷纷呼吁保护中药资源、保护自然环境、保护中药产业的资源优势。面对21世纪中药产业发展,能否实现中药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中药产业能否真正发展成为国家支柱产业的关键,特别是濒危中药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对我国传统中医药的发展,的确是严峻考验和挑战。从中医药的长远发展出发,不仅要保护濒危中药资源,也要保护供不应求而导致资源严重下降的野生药材资源,更要保护影响生态环境的药材资源和野生种质资源,在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中药产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21世纪是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高级阶段 对中药资源的认识与开发利用,以及大力发展栽培饲养和野生资源抚育管理,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历史演变过程。如同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一样,从渔猎走向种植,从农牧业走向工业化,在工业化带来环境污染之后才开始逐步认识和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和对污染的治理。我们对来自大自然的药用植物、动物的利用,也经历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或层次。 初级阶段(层次)的药材资源利用,是在药食同源的基础上,对一些草药治疗疾病的不断认识和积累,如今天的区域性民间草药,虽然其种类多达数千种,是汇成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主流的涓涓细流。民间草药多自采自用,未形成商流和物流,由于使用量较小,对资源尚未构成直接破坏,也无需进行栽培(饲养)和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中级阶段(层次)的药材资源利用,是对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价值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和较高层次的开发利用,如医生配方和生产成方制剂等。这一时期,商品生产规模逐渐扩大,对野生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有的已经开始接近或超过了生物资源的再生产能力。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供需矛盾。如对野生动植物产品由暂时的活体保存逐步转变为小规模的种养驯化,在方便应用的同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明显经济目的栽培或养殖,以弥补野生资源之不足。 高级阶段(层次)的药材资源利用,是以大量传统经典成方制剂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出的国家甚至是国际新药产品为代表,并且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高度的工业化规模生产和商业化运作。开发利用由传统的区域化、地方化转而扩大到全国乃至跨国。资源的开发利用,单纯依靠采集野生资源,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必须建立适度规模的药材生产基地,才能保证原料供应。药的生产基地的形成与发展,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历史。既有传统地道药材产区自主建立的老基地,也有国家扶持建立的新基地,甚至也有现代化中成药厂和国际制药企业投资建立的原料生产基地。特别是按照GAP原则要求建立的具有规模化、规范化的药材生产基地,将会充分体现中药现代化的成果和时代特色。企业参与药材生产种植是必然趋势。 21世纪将是中医药大发展,并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的世纪。这是历史赋予中医药工作者的重大使命和职责。作为中医药发展的物质基础——中药资源,在21世纪将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因为只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医药才能在生存的基础上谋求长远发展;只有把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结合起来,才能在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使中医药为人类的健康做出贡献。 四、发展常用药材的栽培(饲养)业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目前常用中药材的生产供应来看,已经有300多种常用药材开始进行人工栽培和养殖生产,其中有200多种大宗药材已经具有大量生产和基本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这是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中药市场供应的必由之路,更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一战略方针。 在20世纪,少数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供应紧缺对中医药的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天麻的野生变家种、冬虫夏草菌的人工发酵、麝的人工养殖和麝香的人工合成、虎骨与犀角代用品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充分说明了栽培与饲养、人工合成、寻找同疗效代用品以及运用高新技术提高繁殖率和进行半工业化生产是保护资源和合理利用十分有效的途径和措施。对此,必须给予充分的肯定,大力支持和发展。 五、保护中药资源的前提是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保护人类共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地球村公民的权力和义务,因为它关系到在地球人类共同的利益。在对待中医药使用野生动植物和野生资源逐渐减少、物种出现濒危的问题上,已引起国际社会特别是自然保护工作者极大关注,中医药工作者也应当给予高度重视。21世纪是中药材资源开发利用走向成熟化、现代化的高级阶段,对资源的科学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应当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应该成为中药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共同关心的话题和共同承担的义务,包括出口产品的经营和使用者,也应当认识到有享用资源的权利,就有保护资源和支持发展生产的义务。 1993年中国政府根据国际贸易公约组织决议,决定实施对虎骨、犀角的禁止贸易,充分反映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与国际社会真诚合作的积极态度。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中实行严格管制的物种,如天麻、石斛、狗脊、胡黄连、白及、甘松、穿山甲、麝香等数十种药用动植物先后列入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标志着对这些药材的国际贸易将受到严格限制。不可否认,这对中医药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尤其是传统医药产品的根深蒂固的品牌意识和新产品科技与市场开发的巨大投入,使科研和生产企业将要背负沉重的负担。即使如此,根据一些保护组织的意见,中医药将被作为主要对象进行更多的调查,并采取更为强硬的制裁措施。因此,中医药工作者应当从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中医药的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资源问题,认清我们目前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长远发展中必须解决的越来越突出的药材资源供求矛盾。中药的发展必须树立牢固的资源意识,建立在立足现在、放眼未来、自我约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对中药资源应当客观认识、正确评价、科学保护、合理利用,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应不断更新,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面对各种不利的局面。一方面要积极呼吁保护和争取中医药行业应有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并与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医药主流相融合。 六、重视关键问题的解决 开展濒危珍稀中药资源的系统调查研究和保护管理现状的考察评价,编制保护名录和数据库,制定中药资源保护利用规划,通过广泛宣传保护知识和重点种类的保护技术示范,促进中药资源持续利用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统一,保障人民医疗保健用药需要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统一,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是21世纪中药资源保护利用的主要战略目标。 确保实现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战略目标,必须抓住当前比较突出的关键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包括法律措施、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等的配套实施,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针对濒危资源底数不清和最新发展变化,系统调查濒危中药资源现状、濒危原因与发展趋势,编制濒危珍稀中药资源保护名录,为制定国家保护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2、考察评价《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提出修订意见,为依法保护管理中药资源提供依据。在修订过程中,对执法主体、保护对象、保护措施、配套措施(包括实行专营许可证制度和市场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依法保护,综合治理,以适应市场全球化的新形势。 3、研究重点濒危物种的保护与生产技术,通过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并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运用就地保护、引种繁育、人工栽培等经典保护技术,促进资源保护、栽培饲养和野生抚育管理的全面发展。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联合开展研究和技术创新,谁投资谁受益。 4、考察评价各类自然保护区、植物园保护中药种质资源的成果和经验,并运用生物技术手段,通过基因工程方式保存和扩大濒危物种的繁殖,如人工合成、寻找代用品、基因重组改良、快速繁殖技术等。特别是建立健全国家药用资源种质基因库,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也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5、广泛宣传保护知识,提高全民资源保护意识。从国家和中医药长远利益出发,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中药资源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促进中医药界同自然保护界的互相了解和理解,并争取支持与合作。 6、编写“21世纪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战略研究”文集,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一方面宣传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成就,另一面促进中医药界与自然保护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药产业的长远稳定健康发展。 七、确定中药资源保护种类的标准和措施 1、按照国际濒危物种评价标准,分为濒危、渐危和稀有三类,列入保护名录的级别也分为Ⅰ、Ⅱ、Ⅲ级。不论国际或是国内,列入保护名录的动植物种的贸易,都将受一定的严格限制或管制。 1987年公布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共收录了一、二、三级药用动植物共76种,约占经营药材的6%,占常用药材的13%。其中,虎骨、豹骨已经禁止使用。 列入《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的药用植物主要有30种(类):白及、沉香、大戟、甘松、狗脊、尼泊尔绿绒蒿、紫杉、云南红豆杉、胡黄连、芦荟、买麻藤、毛茛、芳香蓟花木、蛇根木(萝芙木)、神圣愈疮木、药用愈疮木、木香、独蒜兰、云南独蒜兰(冰球子)、杜鹃兰(毛慈姑)、山莨菪(樟柳)、石斛属、手参(佛手参)、三角薯蓣、桃儿七(鬼臼草)、天麻、西洋参、仙人掌、青天葵、猪笼草。 列入《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保护名录的药用植物主要有20种:北沙参、土沉香、冬虫夏草、崖白菜、地枫皮、香榧、厚朴、黄柏、降香、姜、金荞麦、金铁锁、苏铁蕨、水蕨、扇蕨、莲、拟豆蔻、云南红豆蔻、三尖杉、砂仁。 属于中国的珍贵树种的有:杜仲、桂、见血封喉、篦子三尖杉、银杏等5种。 重要的药用濒危野生动物有:珊瑚、海马、龟、玳瑁、蛤蚧、蛇、穿山甲、灵猫、虎、豹、象、犀、麝、羚羊等10多种。 对以上保护种类,中药科研教育和生产经营企业都必须高度关注,采取相应研究保护和开发措施。 2、调查濒危药用物种的重点是常用中药材,因为它使用历史长、范围广、数量多、影响大。其次是民族药和进入商品流通的药材。新药、原料药和提取物等出口药材的增长幅度最大,对野生资源具有更大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新的关注焦点。民间草药用量小,很少进入商品流通,因而目前可以不作重点调查。 3、濒危物种调查的内容,一方面是资源现状,包括种类、分布范围、资源数量、濒危原因、发展趋势、应当采取的主要措施等项,可列表进行调查统计。另一方面是应用现状,包括主要用途、应用的配方或制剂(含提取物、半成品)名称、年使用量、国内销量、出口国、年出口量及金额、企业原料采购渠道(含进口)、拟采取的措施。 4、经验总结:包括宏观方面的国家或地区性保护政策、法规建设、保护机构、保护技术、保护措施等;也包括微观方面的保护某一濒危动(植)物的具体做法或配套措施。再如企业建立濒危物种繁殖基地或开展科技攻关(如人工合成、寻找代用品、生物工程技术、快速繁殖技术等)的做法与探索;打击非法贸易的执法案例分析等,都将对制定保护战略和指导今后的实际保护利用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八、呼吁国际社会给予大力支持,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首先是对国内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和舆论宣传,包括从大学到中学、小学的资源保护意识的增强,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不抓思想观念的转变,保护措施就无法推行和落实。 其次,广泛开展濒危物种保护政策法规的国际交流,通过相互交流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资源保护的立法和提高执法力度。 第三,开展濒危物种保护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广应用先进的保护技术,提高保护效果。 第四,开展联合投资、联合生产经营,通过栽培饲养方式来为国际市场提供优质商品,使保护与利用取得双赢的效果。开展跨国家、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经营,吸引国际投资进入栽培饲养业和资源保护领域,实现全社会保护药用生物多样性的联合行动。 注:如涉及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删除!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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